本职,医官职位用武阶,徽宗鉴其弊端于政和二年(1112),改医官职位武阶为文阶,共计22阶,和安大夫、成和大夫、成安大夫为从六品,是医
中官品最
者,翰林医学为从九品,是最低者。御药院职责是检验秘方,以时剂和药品
御及供奉禁中之用。此外,保
加工炮制国内外
贡药
,采购药材,官员也常奉敕
使,如代表皇帝向驻边臣帅赐药,率太医给疫区送药。5、慈幼局淳祐九年(1249)理宗给官田五百亩,于临安创建慈幼局,收养遗弃的新生儿,并置
母喂养,无
女者可来领养。慈幼局的建立为育婴堂的嚆矢,6、保寿粹和馆创立于政和四年(1114),是掖

人养病之
,位于
城西北隅建官设属。宣和七年(1125),徽宗下诏撤消宋代药
被列为专卖品,由市易务卖药所经营。熙宁九年(1076)神宗诏令撤消合并旧有的熟药库、合药所、卖药所,在京城开封设置太医局熟药所,又称修合卖药所,通称药局。委官监制和销售成药,为官药局的创始。熟药所
售的成药比生药使用方便,很受医生和病人
迎。经营一年来,收息钱二万五千缗,效益显著。崇宁二年(1103)熟药所增加至5所,另设“修合药所”2
,为制药作坊。政和四年(1114)“修合药所”改称“医药合剂局”“熟药所”改称“医药惠民局”南宋绍兴六年(1136)于临安设熟药所4
,其一为和剂局,由翰林医官院选保医官辨验药材。绍兴十八年(1148)改熟药所为“太平惠民局”熟药所除日常以优惠价格向民间
售药
,向地方批发,
换药材外,还制定有每逢夏季,冬季和疫病
时施医给药制度,
值班制度,药品检验制度等。这些制度的制定及实施促
医药事业的发展在中国医药学史上有其积极意义。熟药所的设立,使《和剂局方》得以推广,成药使用有所普及,给民众医治疾病带来了便利,是宋代医学发展的特
之一。可惜原是嘉惠人民的官药局,随着宋政府的日益腐败,变得有名无实。3、福田院宋仁宗以前,京师已有东西两福田院,安置老疾乞丐,嘉祐八年(1063)增南北两福田院,各院有屋50间,所养各以300人为额,内藏年
给经费5千贯。(四)官办药厂与药店
(二)地方州郡医官制
2、御药院至
三年(公元997)设置,属内侍省。起初御药院以
内内侍3人掌
,仁宗天圣四年(1026)又置上御药及上御药供奉多至9人。崇宁二年(1103)年御药院一切供御汤药的事改归尚药局
理,鉴于御用药品之重要,又增置内臣监官4人为奉御。2、居养院居养院始于唐代的悲田福田院。宋元符元年(1098)淮东路设官房,居养鳏寡孤独贫困不能自存者,月给
粮,病者给医药。崇宁四年微宗赐名“居养院”居养人的
粮,日用钱,冬季柴炭钱,政府也都有
规定。(三)国家药政机构
宋代药政较为
步,药
理设有尚药局,专门负责御药、和剂、诊疗疾病。又设御药院,为皇帝御用药房,多由宦官主
。(五)与医有关的慈善机构
1、尚药局属殿中省,为六尚局,(尚
、尚药、尚酝、尚衣、尚舍、尚辇)之一,设有典御2人、奉御6或4人、监门2或1人及医师。此外,尚
局设有
医4人经
皇帝的膳
,似今之营养师。州郡也有医官。元丰六年(1083)规定医生数额:京府节镇10人,内小方脉3人,余州7人,小方脉2人,县每万
1至5人,3人以上,小方脉1人,遇有缺,差官于历习方书试义十
,以五通为合格,给帖补之。政和元年门(1111)规定:京府及上中州设医学博士(政和九年改作医博士)、助教各1人,下州设医学博士1人,诸州医学博士、助教阙,由本州医生中选医术
良者补充;如无合格人员时,选能医者通过考试录用,诸职医;助教、医生医术不
,治疗多失误者,经上级查验属实,另选合格者充任。1、安济坊政府设立病坊收容穷困无靠病人,给予医药照顾,滥觞于南北朝,唐代有悲田养病坊之设。宋代的病坊设置有较大发展。崇宁元年(1102)置安济坊于各路,收容贫病无靠者给予医药。病人依病情轻重异室居住“以防渐染”又有厨舍以调制汤药饮
。另有养济院收容臣病在
,旅店不能容留者,
差医生诊治,俟病愈后再给钱米遣还乡里。政府对安济坊的医生和
理人员订有奖惩条例,并委官经常检察。此外,当时地方官绅也有个人
资建立病坊,从事慈善事业,收治贫困无靠病者。宋代病坊备有病房,医生和记录治疗效果与失误的“手历”(类似令之病历记录表),以便年终考绩,其组织已渐
“医院”
形,理宗绍定二年(1229)绘制的平江图(藏今苏州市博
馆)已见有“医院”地名记载(宋政和三年(1113)升苏州为平江会,该府即今苏州市)。4、漏泽园元丰间(1078~1085)神宗曾诏令在开封府置,以官地收葬尸骸。崇宁三年(1104)徽宗再次下诏推广命各地择
扩不
之地理漏泽园,掩埋贫无以葬者或客死暴圳者。漏泽园制定有应葬者登记,对葬
面积、
度也有
要求。漏泽园的建立,客观上改善了环境卫生,对防止疫病
行
有一定的积极意义。翰林医官的录用,选40岁以上,经过考试本科经义或方脉用药,以通六七分以上者为合格。为了补充医术
良的医官,淳熙十五年(1188)九月,诏命文武臣,从各州县民间医生中保举人才,经初试合格者,参加次年省试,合格者五人取一名,给帖补充习医生,二次省试,五人取一名,成绩八通补翰林医学,六通补抵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