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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谭斐(2/4)

越来越有意思了。我对自己说。绢姨和谭斐——德瑞那夫人和于连?这个比喻似乎不太禁得起推敲,但是很合衬。我知我赢不了绢姨,确切地说,我不备跟绢姨竞争的资格。我知自己是谁。可是我毕竟才十四岁,只要我愿意,我可以认认真真地喜谭斐十年或者更久。十年以后我二十四岁,依然拥有青,我闭上睛都猜得到当谭斐面对二十四岁的我,恍然大悟是这个不知何时已如此丽的女孩了他十年——想起来都会心的浪漫。但是绢姨你呢?但愿你十年之后风韵犹存。如果你从现在开始戒烟,戒酒,戒情人,那时候的你应该看上去不太憔悴。也但愿你的“奔驰”还能一如现在般忠诚。你们大人还不就是这么回事吗?

我像每个人那样惊讶地瞪大了睛,仰着脸。谭斐棱角分明的面孔此时毫无阻碍地闯了我的视线,但是他并没有看我,他望着这个脸平淡一个大新闻的丽女人。我闻到了一不安的气味,一即将发生什么的觉笼罩了我。就在它越来越烈的时候,却意外地听到了里面的门响。“绢姨,你要结婚?”站在卧室的门,正好是灯光的影中。“奇怪吗?”绢姨妩媚地转过。“那…和谁?”这个很白痴的问题是我问的。妈妈笑了:“安琪问的没错,和谁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”“当然是和我的男朋友了。”绢姨大笑,和以前一样,很脆,有“好了,你们不用这么张,其实我也并没有决定好。详细的我们以后再说,今天有客人呢。”她转过了脸“你不介意的吧,客人?我这个人就是这副德,想到什么就说什么。”他当然不会介意。她当然也知他不会介意,所以才这么问的。一个男人怎么会介意一个丽女人大胆的疏忽呢?果然,他说:“我叫谭斐。”“漂亮的名字呢,客人。不,谭斐!”她笑了。

想他在注视绢姨修长而致的手指。

娟姨,很投地说:“好香呀。”然后她抬起,看着爸爸妈妈,认真地说:“夫,其实我今天回来是想跟你们说,我可能,当然只是可能,要结婚。”

坐在她的对面,我看着绢姨笑着的侧脸。我知她又赢了,现在的谭斐的大脑里除了我的绢姨,不会再有别的,更别提一个只知伸长了胳膊夹菜的傻孩。绢姨要结婚。没错,不过那又怎样呢?我嚼着妈妈一级的糖醋鱼,嚼碎了每一鱼刺,嚼到糖醋鱼的酸味和甜味全都不再存在,使劲地吞咽的一瞬间,我觉到它们从我的咽艰难地坠落。我对自己说:我喜上谭斐了。

我真兴谭斐现在成了我们家的常客,我也真兴我现在可以和谭斐自然地聊天,不会再脸红,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语无次。他是个很会聊天的人,常常用他智慧的幽默逗得我很疯很疯地大笑。我盼望着周末的到来,在星期五一放学就急匆匆地赶回家换衣服,星期五是我和那个小小的衣柜的受难日。所有的狼藉都会在七钟门铃“叮咚”的一声响声里被掩盖,我很从容地去开门,除了衣柜,没人知我的慌,尤其是谭斐。绢姨现在周末回家的次数明显的多了,不过她有名正言顺的理由——她的婚礼在三个月之后举行。她有时连饭也不吃就跟大家再见——那个男人在楼下的那辆“奔驰”里等着。我们谁都没见过他,所以我们戏称他“奔驰”绢姨总是说:“下星期,下星期就带他回家。”但是这个“下星期”来得还真是漫长,漫长到在我的印象中“奔驰”已经变成了一样,给这个故事添加一个诡秘的省略号。虽然有的时候顾不上吃饭,但跟谭斐妩媚地聊上几句还是来得及。她的耳环随着说话的节奏摇晃着,睛总专注地盯着谭斐的脸,偶尔目光会移开一下,蜻蜓地掠过别的什么地方。我想我知为什么古人用“风情万”这个词形容这样的女人,因为她们不是一静止,她们在动,永远是一个过程。

那个时候我不懂得,其实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真的不懂情,懂情的,不过是莎士比亚。

可是我还是不敢嘲笑情。因为症状都淡忘了之后,我画的画却依然留着。那个时候我和的房间分开了,我自己有了一间大约十平方米左右的小屋。我开始失眠,在凌晨两钟的黑夜的底静静地呼,闭上睛,就看见微笑着的谭斐,或者不笑的。在每一寸新鲜的想念中渐渐往下沉,沉成了黑夜这条温的母亲河底的松散而净的沙,散在枕上的发成了没有声音却有生命的草。突然间我坐起来,打开了灯。我开始画画。不画那些让人发疯的石膏像,我画我的情。当我想起星期五就要到了、谭斐就要来了的时候,我就大块地涂抹绿,比柳树的绿,但又比湖泊的绿浅一,那是我心调来的最的绿;当我想起绢姨望着谭斐微笑的睛,我就往画布上摔打比可可乐易拉罐暗一,但又比刚刚来的血亮一的红。我画我过的梦,也画别人给我讲过的梦;我画我想象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开满鲜台——月光畅得像被下弦月这只刀片挑开的动脉里的血,我也画我自己的,赤着游泳的自己,

仔细想想也许每个女孩都经历过一个只有当初的自己才认为“可歌可泣”的年代。房猝不及防的刺痛,刚开始不久的每个月小腹的酸痛,还有心里想起某个人时的钝痛。碰巧这三痛同时发生,便以为自己成了世界号伤心人。有决绝,有勇敢地准备好了在情这个战场捐躯——以纯洁、纯情和纯真的名义。殊不知所谓“纯洁”是一样很可疑的东西,要么很廉价,要么很容易因为无人问津而变得廉价。可我义无反顾地掉去了。世界运转如常,没有什么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的恋情而改变,除了她自己。她开始莫名其妙地担心自己的发是不是被刚才那阵风了。万一了,而她在这个时候突然在街上撞见谭斐怎么办?尽她自己也知可能微乎其微,可是喜上一个人本就是一件概率在千分之一以内的事情,所以恋中的人都莫名其妙地相信“偶然”我不知照这样推理下去,是不是可以得中的人都有变成“守株待兔”里的主人公的可能的结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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